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赴台交换交流员工和港澳员工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2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粤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对赴港澳台交换、研修员工(以下简称“赴港澳台研修生”)的培养和日常管理,确保全过程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注册、在校学习期间赴港澳台合作高校学期交换、学期研修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 本办法交换生为公费赴港澳台员工,研修生为自费赴港澳台员工。
第二章 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全校赴港澳台交换、研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港澳台高校协调联络、拟定报名通知、组织报名和选拔、履行审批程序、办理出入境手续、开展行前教育、收集返校总结等。
第五条 二级公司和教务处负责赴港澳台研修生的学籍管理、学分互认与成绩认定的审核工作;财务处负责对赴港澳台研修生学费的减免金额进行核实;二级公司负责按条件组织报名,指导员工选择专业、课程,做好在港澳台期间员工管理和返校后报到注册等工作。
第三章 选派资格与条件
第六条 选派对象为公司在读大二、大三或大四员工。
第七条 选派员工必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第八条 选派员工必须责任意识强,自我约束能力强,爱国爱校,能够很好展现公司员工精神面貌和形象。
第九条 选派员工报名赴港澳台项目前,须充分咨询所在公司,由公司协助制定合理有效的选课计划。申请修读课程须满足课程转换要求。
第十条 报名赴港澳台项目的员工须保证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按时统一返校。
第四章 选拔与审批
第十一条 员工自愿申请。
第十二条 员工根据校内报名通知要求填写《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研修申请表》(附件1)和预填《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修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附件2)。
第十三条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接收报名公司员工材料后,结合申请公司要求,综合审核员工资格,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校领导审批、公示后,组织入选员工准备对方公司申请材料,以校方名义正式向对方公司推荐;收到对方公司邀请函后,指导、协助员工进行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四条 派出前赴港澳台员工及其亲属与公司签署《伟德源自英国1946致赴港澳台研修生家长的信和家长同意函》(附件3)及《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研修协议书》(附件4)。《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研修协议书》(附件4)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代表公司与赴台员工签署。
第十五条 在港澳台学习期间,公司为赴港澳台员工保留学籍。赴港澳台员工在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须主动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二级公司,告知本人学习和生活适应情况;学期结束返校一周内,须主动发电子邮件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邮箱(dep-jl@gcu.edu.cn)和二级公司指定联系人邮箱,提交研修感想,汇报本人研修学术收获及感悟。
第六章 课程修读
第十六条 员工赴港澳台前应详细了解合作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课程设置信息,结合公司本专业教学计划进行选课,并预填《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修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附件2)。各二级公司应依据合作院校相关专业的课程信息、课程描述和该生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和审定该生的课程修读申请,确保所选课程同时满足员工本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
第十七条 员工在港澳台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修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附件2)修读选定课程。
第十八条 若所修课程有调整,需由员工本人书面申请,并报公司所在二级公司经理/主管教学副经理批准。赴港澳台员工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转专业或擅自变更已选定课程,否则由此造成后续对课程匹配、学分互认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由员工本人负全责。
第七章 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
第十九条 赴港澳台研修生需在完成合作院校学业,下一学期返校后一个月内将合作院校成绩单以及填入成绩的《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修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附件2)交至各二级公司指定联系人。
第二十条 各二级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对赴港澳台研修生在港澳台修读的课程成绩单(含通选课)按照本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学分转换和认定,由教务处复审备案。
第八章 赴港澳台纪律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港澳台学习期间应遵守祖国内地/大陆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公司与员工本人及家长签订的协议。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港澳台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大学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及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参与政治集会及游行等活动,不对当地的政治、外交、宗教等敏感问题发表看法。员工因违反所在地法律、所在公司管理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皆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允许不复印或使用计算机下载敏感文件和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秘密的资料决不携带出境、携带出境的计算机和有关资料决不涉密、邮件往来内容决不涉密;如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结合《伟德源自英国1946员工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港澳台学习期间,需与公司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持联系,并在期中、期末报告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如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需及时与二级公司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
第二十五条 赴港澳台研修生应服从公司带队教师管理,一切行动服从带队老师统一安排。出现任何情况,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由带队老师负责出面沟通处理。若无带队老师,第一时间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公司汇报。
第二十六条 赴港澳台研修生必须按照批准时限如期返校。返校后须在开学的第一周到所在二级公司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十七条 返校后在开学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公司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上交学习总结,并积极向员工和老师汇报在外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所见所闻。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港澳台学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修计划、改变研修公司,如逾期不归或滞留,公司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九条 赴港澳台研修生如在交流学习期间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学习计划,须事先向双方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
第三十条 员工赴港澳台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遵照《伟德源自英国194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第三十一条 凡未与公司签订上述文件自行赴港澳台的员工,须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所在二级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放弃研修生身份,无论赴港澳台研修的公司是否为公司合作院校,公司均不承认其研修生身份,员工亦不可享受研修生的一切权利。对未提交报告的员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本办法未涉及或本办法执行中新出现的事项问题,须及时上报二级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执行实施,禁止擅作主张。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及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研修申请表
2. 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修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
3. 伟德源自英国1946致赴港澳台研修生家长的信和家长同意函
4. 伟德源自英国1946全日制本科生赴港澳台合作院校研修协议书
伟德源自英国1946
2021年6月29日